在“十二五”开局的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唐山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坚持把民主、法治的要求贯穿履职始终,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科学发展、争先进位,作出了应有贡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向纵深发展
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推动“十二五”科学发展、争先进位,最根本的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市人大常委会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多角度、多形式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监督计划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发挥计划预算的引领作用。常委会及时审批2010年度市本级决算、2010年城市维护费预算执行和2011年预算报告,听取2011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备案事项、2010年审计报告和问题整改报告,实施跟踪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并就计划预算执行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指标,并在机关网站上公开重点项目计划和政府部门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计划预算的严肃性。
发挥法律的推动作用。一年来,常委会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全面梳理城乡建设发展各类规划,强化审批约束,使我市城乡建设健康有序进行,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和调研,加大对代表相关建议的督办力度,促进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常委会专题听取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院校债务、配套设施、校企合作、资源整合等问题。旅游业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常委会从推动贯彻我市旅游业促进条例入手,支持政府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发展旅游业。
破解思想观念。为使转方式、调结构沿着预定目标推进,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全面了解情况,提出要在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科学发展的基础上,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为突破口,把二产的研发和营销、售后服务作为发展三产的主攻方向,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在项目建设上,要改造提升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科技、环保和三产项目,实现总量平衡,协调发展;在投资结构上,要突出实体经济,加大传统产业技改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的投入,通过转方式、调结构,使我市经济走上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结合,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
把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围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时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了解农业投入7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督促政府制定相关措施。针对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专题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评估2006年以来我市林改工作,提出各级政府在林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加快林权勘界发证工作等意见和建议。根据市委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对园区建设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有关方面防止和纠正以房地产开发促园区建设的大户投资模式。常委会高度关注新民居建设,在专题审议政府有关报告的基础上,指出新民居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规划,把新农村建成和谐的新型社区。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2009年常委会第14次会议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性视察调研,并以主任会议形式,听取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了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全面评价我市的食品安全情况。为使群众拥有更多的就医渠道,常委会建议政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民营医疗机构依法发展。目前,市政府已经起草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常委会工作部门还就我市“新农合”基本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随着我市车辆迅速增多,城市道路交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出行难以及交通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的实际情况,常委会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公交、道路交通安全两项专项报告,强调公交优先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坚持公交的公益性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尽早出台公交发展的专项规划,认真谋划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系统,完善城市功能,方便群众出行。
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支持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发挥积极作用。常委会把接待信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努力促成问题的解决。全年共接待来访4023人次,受理信访件657件,均按有关规定作了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弘扬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市
针对物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并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二审通过,报省人大待批。政府部门正在加紧起草实施细则和一系列配套规定,争取和条例同步实施。常委会还修订了《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提升了管理机构级别,扩大了保护范围,使清东陵的保护、利用有了更加清晰的法律依据。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和省人大统一部署,对我市涉及行政强制规定的法规进行专项清理,对其中28部法规中的36项行政强制规定予以保留、7部法规中的8项行政强制规定进行修改。就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对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细则等5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完成了上级人大12部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和汇总反馈工作。
为加强我市监所检察工作,惩治司法腐败,作出了《关于批准设立唐山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合,指导县级法院创建审判权力监控模式,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听百案”活动,支持广大代表监督诉讼活动,推动了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
在听取政府“五五”普法工作报告和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说明、全面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实施普法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对全市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动员市、县两级人大充分运用法定监督形式,督促落实“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化水平。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执法检查,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充分体现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尊重和维护代表的主体地位,大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增强了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根据新代表法,主任会议修订了关于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行代表履职双卡制度,组织代表开展年中调研、会前视察,共形成调研报告40篇,就结构调整等重大工作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列席市委、人大、政府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地方事务的参与。
常委会进一步强化了督办措施,对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认真落实“四个一”督办工作机制,发挥常委会、主任会、工作委员会各自作用。对于市委部门承办的,统一交市委督查室督办。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半年总结会、听取承办单位汇报、深入承办单位督办、组织代表现场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掌握办理动态。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书面意见208件,办理情况已答复代表,对于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责成重新办理后再次向代表作答复说明。
常委会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视察、检查、指导。在党委的领导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全市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增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奋发向上、大有作为,坚持打基础、谋长远,以自身建设的成果促进了履职水平的不断提升。
以每周学习日、会前专家讲座和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全面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党组织建设。此外,强调在实践中学习、锻炼、提高。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拔优秀干部到新的工作岗位,充实了力量;有计划的组织干部轮训、进修,提升了综合能力,为干部本人和人大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过去的一年中,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形势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勤奋工作,为实现唐山科学发展、争先进位的目标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