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钢股份今日晚间公布一季度季报,公司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08.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4.1万元,同比下降81.09%;基本每股收益0.027元。公司同时公告称,将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股票交易自4月22日起停牌,在相关事项核查完毕刊登公告后复牌。
2011年4月11日,莱钢股份与济南钢铁签署了《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吸收合并协议书》,并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钢铁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的相关方案,公司股票于4月13日复牌,自莱钢13日第三次重组方案出炉,停牌近2个月的莱钢股份复牌后便踏上涨停之旅。今日莱钢股份报14.75元,这也是莱钢收获的第7个涨停。
根据新方案规定,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山钢集团将向济南钢铁和莱钢股份除山钢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以外的全体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具有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行权,行权的股份将分别按照济南钢铁的收购请求权价格和莱钢股份的现金选择权价格,即每股3.44元和每股7.18元换取现金,同时将相对应的股份过户给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山东钢铁人士表示,此处的修改显然与前次方案中只有异议股东才享有现金选择权有着本质区别。
根据新方案,在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济南钢铁、莱钢股份股东无论投出“赞成”还是“反对”票,抑或是不参与投票,届时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山钢集团作为第三方均分别向济南钢铁、莱钢股份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